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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耀 琪
  廣州市城鄉建委透露,目前正在制訂城市景觀照明總體規劃,讓廣州戶外照明從西到東分三個區各自打造統一風格。西部歷史文化區的照明選擇黃色等偏暖的色系,和東部珠江新城商務區的冷光現代景觀予以區分,中區中軸線一帶則採取暖黃光加局部彩光的模式。在這個要求下,一些位於非中軸線區域的大型辦公樓將被禁止採用動態效果的燈飾。
  據稱,政府此舉目的是想讓燈光工程不再滿城亂閃,免得成為擾民工程,從視覺上更好地規劃廣州的城市形象。可以說,這是政府的一片苦心。之所以說是苦心,是因為廣州並非一座規划出來的新城,而是參差不齊,緩慢發展了千百年的城市。在老城區,氣宇軒昂的寫字樓下,不乏草根居住的橫街窄巷。在新城區,商業大廈和居民樓盤互相交雜,功能大相徑庭。既然如此,想用燈光就能簡單切分城市,似乎有點浪漫主義。
  廣州光亮工程的問題,輿論已經討論過無數,圍繞的就是花費昂貴,成效普通,擾民難解之類。而從本次的政府表態來看,也只是從理念上強調經濟性和科學性。至於大量需要精細規劃,因路而異,無法統一的現實要求,有關部門似乎不願多談。這就很難讓市民理解,自己巷口路燈長期晦暗沒人管和數百米外的火樹銀花能有什麼關係。如此來自官方的文學化描述,和民生的迫切需求之間似乎總是有著一道鴻溝。
  廣州城市燈光的種種亂象,其成因既有個別部門缺乏協調的慣性,也不排除部門彼此爭利導致的重覆。對商家來說,只要政府有需要,就是發財的機會,管它是照不見路的中華燈還是光芒萬丈對民居的工程。恰恰此時,公眾最需要有關部門對燈光工程的具體決策和賬目公之於眾,好讓社會監督。無奈的是,這種基本的知情權需要,總是很難獲得支持。更讓人擔憂的是,通過新城區局部的炫目形象,給人以無限憧憬,反而沖淡了人們對公共財政是否粗糙的警覺。
  可以想象,在政府的撐腰之下,廣州的燈光節將會一年比一年燦爛。可是存在於體制內的決策與規劃弊端能否因此被曬出來,進而實事求是,祛除弊病,公眾是有寄望的。
  耀琪  (原標題:廣州燈光分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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